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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客 留言于 2017-09-15 16:19:34

    由于保险公司(该公司在南宁)报销生育险需要,需要的材料其一有找当地计生局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上登记出生子女信息并盖章(该证在孩子出生前办理)。但当地计生局说填写可以但不帮盖章(因为没有那个填写登记子女信息的专用章)。这种情况我该如何是好?计生局怎么都说不用盖章,另一边保险公司说一定要盖了章才有效。

  • 友谊镇 回复于 2017-09-15 16:19:34

    回复内容:我镇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严格遵守自治区卫计委《广西生育服务办理工作规范》办理。在群众反映的未在出生子女信息并盖章内容,经核实,该群众前来办理《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子女信息时,已为其登记出生子女日期和出生证号。根据《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盖章的项目内容,只须在发证机构页和一孩登记部门意见页盖章,无须在出生子女日期项目内盖章,即可认定为计生部门发放的有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至于保险公司提出在出生子女信息处盖章的要求,我办可另出具一份书面证明该《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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