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凭祥市2016年“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6〕19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编报2016年自治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62号)的文件精神,2016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资金指标共128万元,我市本级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项目建设资金128万元。
目前,我市2016年“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资金项目补助标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现结合本市扶贫开发规划,特制定本市2016年“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如下:
一、资金使用原则
(一)项目资金要与我市补助资金配套单独使用,不能和水库移民、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专项资金合并安排及统计。
(二)此项资金不能用于屯内道路硬化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编制条件
(一)加强与发改、国土、民族等部门的合作,推进项目实施,避免重复建设。
(二)计划区域范围
1. 优先支持50户以上、施工条件好、经济带动性强的自然村屯。
2. 优先安排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能力强、投工投劳多的自然村屯。
3. 项目安排不规定贫困村和面上村的比例。
三、项目计划表
详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6年“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活动项目计划表
2016年“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专项活动项目计划表(附件1).xls (16.50 KB)
凭祥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凭 祥 市 财 政 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