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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规定, 2017年11月23日,我局已对北环路18号肥龙美食店发出管理《通知》,责令肥龙美食店限期整改,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摆台设椅、店外经营。如肥龙美食店拒不服从管理,仍然强行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的,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进行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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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规定, 2017年11月23日,我局已对北环路18号肥龙美食店发出管理《通知》,责令肥龙美食店限期整改,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摆台设椅、店外经营。如肥龙美食店拒不服从管理,仍然强行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的,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进行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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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环路18号肥龙美食店,不仅私占人行道还霸占路边公共停车位供其经营,该店每日通宵,时常早上五六点天亮才收摊,猜码呦喝声不绝,大声喧哗谈笑吵闹,毫无顾忌,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日常休息,不甚其扰。希望相关部门能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上,对此种影响市容、素质低下且非常不文明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