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凭祥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 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7-11-08 10:23:11|作者:|浏览: 次
为加强畜禽养殖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凭祥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7天(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4日),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送达凭祥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1.联系电话:0771-8520213,传真:0771-8520213。
2.电子邮箱:xmj8520213@163.com
3.联系地址:凭祥市屏山路3支57号。
附件:1.凭祥市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凭祥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
3.凭祥市水域滩涂规划
4.方案附图
2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划分征求意见稿.doc (42.00 KB)
3凭祥市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doc (262.40 KB)
4养殖水域滩涂规划.doc (60.50 KB)
5方案附图.rar (415.16 KB)
凭祥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