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崇左市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国家、自治区、崇左市有关政策、法规、办法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拟定本市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办法,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济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负责本级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3、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负责对承接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的监督管理。会同地震等主管部门对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并组织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水资源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等级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及生物多样性工作。
6、对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市的城乡个体工商户在道路旁摊点摆卖、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旁停泊、城乡范围内广告牌、标志牌的设置定点,对燃气等公用事业进行管理。负责道路保洁、“门前三包”等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维护环境卫生设施等。
7、负责城建监察。对城市建设、管理进行综合执法。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全市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试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管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改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负责全市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11、承担墙体材料革新的职责。执行发展应用研究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
12、监督管理建安劳保费收缴、调拨、使用。
13、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
14、负责直接参与市政府对城市建设、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交通建设、土地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指导工作,为政府在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上当好参谋。
15、承办凭祥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10个。行政单位是市住建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凭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凭祥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凭祥市村镇建设管理所、凭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单位分别是:凭祥市建设局道路维修所、凭祥市园林管理所、凭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凭祥市站、凭祥市建设局路灯管理所、凭祥市房地产管理所、凭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凭祥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凭祥市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凭祥市建筑设计院。
局机关本级内设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共5个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住建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18人(其中: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6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112人(其中: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人),退休人员6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41人。具体情况如下:
1.住建局机关本级。编制数为12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8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名),退休人员1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9人。
2.凭祥市建设局道路维修所。事业编制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7人。
3.凭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事业编制2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7人。
4.凭祥市园林管理所。事业编制1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12人。
5.凭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事业编制37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2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02人(其中聘用人员:生活垃圾处理厂14人,保洁员及司机、收费人员288人)。
6.凭祥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7.凭祥市村镇建设管理所。事业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1人。
8.凭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1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3人。
9.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凭祥市站。事业编制2 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10. 凭祥市房地产管理所。事业编制10人,实有编制人员8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人。
11. 凭祥市建设局路灯管理所。事业编制3人,实有编制人员10人,全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2人。
12. 凭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事业编制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全是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1-表8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308.38万元,同比减少3302.68万元,同比下降28.4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38.23 万元,同比减少1378.78万元,同比下降20.52%。其中:经费拨款4581.77万元,同比减少409.74万元,同比下降8.2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96.46万元,同比减少338.54万元,同比下降77.82 %,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2760.60万元,同比减少2133.45万元,同比下降43.59%。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
上年结余收入209.55 万元,同比增加209.55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09.55万元,同比增加209.55万元,同比增长10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308.38 万元,基本支出1064.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同比减少1810.77万元,同比下降62.98%;项目支出7244.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同比减少20254.96万元,同比下降73.6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6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81%,同比增加67.46万元,增长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7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4%,同比减少1.24万元,下降1.56%。
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36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同比增加16.51万元,增长4.75%。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673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1%,同比减少2719.61万元,下降28.7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01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同比减少676.65万元,下降40.01%。
其他支出类科目5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3%,同比增加52.37万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64.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同比减少1810.77万元,下降62.9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93.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95 %,同比减少1480.35万元,下降62.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1%,同比减少201.21万元,下降69.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3%,同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60.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244.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19 %,同比减少20254.96万元,下降73.6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30.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36 %,同比减少2518.94万元,下降65.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1.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44%,同比减少3153.65万元,下降64.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8.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52%,同比减少131.85万元,下降77.5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3%,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0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79%,同比减少4481.9万元,下降80.69%。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489.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36%,同比减少3612.33万元,下降59.2%。
其他支出预算533.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5%,同比减少6366.29万元,下降92.27%。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13万元, 项目支出4274.09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3万元,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等。
事业单位离退休4.62万元,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71万元,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52万元,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保等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7万元,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保等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69万元,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保支出。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88.14万元,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
农村环境保护支出5.5万元,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项资金。
行政运行107.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住建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28万元,其中4.28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20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住建局及所属二层机构为完成各项住建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项目管理所需日常开支,档案管理经费,聘用律师经费等
城管执法309.68万元,其中147.03是基本支出预算,162.65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管大队的聘用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创特经费等主要开支。
工程建设管理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2017年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检测经费。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10.84万元,其中85.84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25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经费和白蚁防治费。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8.35万元,其中126.53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201.82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平而河水厂定额动力费、水厂代收污水处理手续费、危改工作经费、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以及2层的一些业务经费等。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5.3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亮化的维修费等。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2.72万元,其中46.93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125.78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路灯所工资、社会保障及办公费、高空作业车维修护费、购买道路维修专用工具等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267.57万元,其中313.25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1954.33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园林所购买生产机械设备、绿化维护费、洒水车经费、生活垃圾处理厂聘用人员工资、生活垃圾处理厂车辆燃油和维修经费、公厕管理人垃圾、垃圾清运司机、收费员和管理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环卫工人工资、绩效、慰问金、生活垃圾运往龙州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经费、垃圾中转站水电费等。
城市建设支出3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道路、排污排水、城乡一体化、风貌改造、绿化、亮化等城市建设工程款开支。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23.5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是用于建安劳保费。
农村危房改造支出8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开支。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0.4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是用于原市农机校片区公租房(第四栋)化粪池清理和管道疏通经费。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8.68万元,其中11.18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107.5万元是用于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公租房的物业管理费和公租房入户调查经费。
住房公积金75.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52.3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凭祥市2016年第24届商品交易会期间摆花工作经费、市风貌改造第四期—六标段工程、2015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2017年一般公共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34万元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8.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4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 0 %.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 2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27 万元,同比减少3 万元,下降10 %,主要是由于车改制度,行政机构及参公单位的公务用车取消导致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27.04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327.04万元,部门集中采购0万元。
五、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天南二级公路连全小学门前道路护坡挡土墙抢修工程作为绩效项目。由于该段道路护坡建成使用多年,已达使用年限,并出现坍塌,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我局特对该段护坡进行抢修,项目建设 内容:挡土墙总长25m;2道伸缩缝;排水沟总长25m,水沟坡度为i=0.5%;拆除并恢复路边25米长铁链混凝土柱护栏,折损率为30%,新做护栏住4根。投资概算为:人民币30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抢修完成后能有效的保障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系统共有车辆4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5辆、其他用5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8).XLS (141.00 KB)
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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