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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实施主体: 凭祥市交通运输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8524596
监督电话: 8521078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名称
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 更新补种树木的方案书
3 安全保障措施
4 申请人身份证明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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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第4次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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