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实施主体: | 凭祥市交通运输局 | 权利类型: | 行政许可 | 联系电话: | 8525999 |
监督电话: | 8521078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名称
1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查申请
2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3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 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爆破安全评估
1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查申请
2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3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 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爆破安全评估
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