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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实施主体: 凭祥市交通运输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8525999
监督电话: 8521078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名称
1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查申请
2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3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 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爆破安全评估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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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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