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广西政府网站|市党建网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实施主体: 凭祥市公安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8520110
监督电话: 8534375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100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友谊关大道凭祥市民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1、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2、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3、国籍冲突;4、大陆居民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台湾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形以及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表;2、申请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申请表。3、填写完整且含申请人近照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和免冠照片一张,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需提交外国护照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收缴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
审批流程:

1500a8011e8b9a3099bf5acae114db35.png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第十七条: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由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第十九条:大陆居民赴台湾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以及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为其签发一次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护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出【2007】2223号)
第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第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第十九条 大陆居民赴台湾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损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以及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为其签发一次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表格下载:
Copyright 2010 www.www.jsgh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凭祥市人民政府 2010-2015 凭祥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桂ICP备12000470号-1    崇左网警备:4514010601

建议使用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1360*128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