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运出火葬区批准
实施主体: | 凭祥市民政局 | 权利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联系电话: | 0771-8539435 |
监督电话: | 0771-8539492、0771-8521008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0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代办窗口 |
受理条件:
异地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应当就地火化。属国家规定允许土葬或者因特殊原因确需将遗体运回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须经死亡地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
1.遗体运出的书面申请(一式两份);
2.死者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审核意见(一式两份);
3.死者所在地宗教部门审核意见(一式两份)。
2.死者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审核意见(一式两份);
3.死者所在地宗教部门审核意见(一式两份)。
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第十四条 异地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应当就地火化。属国家规定允许土葬或者因特殊原因确需将遗体运回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须经死亡地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异地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应当就地火化。属国家规定允许土葬或者因特殊原因确需将遗体运回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须经死亡地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