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实施主体: | 凭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 权利类型: | 行政许可 | 联系电话: | 0771—8521001 |
监督电话: | 0771-8539492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0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代办窗口 |
受理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
(一)文物或标本严重损坏,已难以修复;
(二)不符合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标准;
(三)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进行复核审议。
(一)文物或标本严重损坏,已难以修复;
(二)不符合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标准;
(三)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进行复核审议。
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
(一)申请人申请书;
(二)文物或标本目录(包括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相关照片等);
(三)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的意见。
(一)申请人申请书;
(二)文物或标本目录(包括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相关照片等);
(三)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的意见。
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5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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