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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实施主体: 凭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0771-8521001
监督电话: 0771-8539492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代办窗口
受理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设立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应当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和营业场所。
(四)有明确的服务区,有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必要的服务资源。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符合当地广播电视覆盖规划及建设安排。
申请材料: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说明单位情况、拟申请服务区范围)。
(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三)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证明资料(身份证、简历、专业资格证明)。
(四)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简历及主要出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
(五)设备、营业场所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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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09年8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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