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实施主体: | 凭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 权利类型: | 行政许可 | 联系电话: | 0771-8521001 |
监督电话: | 0771-8539492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0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代办窗口 |
受理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建设及验收申请:
(一)符合本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和总体技术方案。
(二)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单位具有合法的资格证书。
(一)符合本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和总体技术方案。
(二)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单位具有合法的资格证书。
申请材料: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报告详细内容及申请书。
(二)设计、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三)设备器材入网许可证。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一)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报告详细内容及申请书。
(二)设计、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三)设备器材入网许可证。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