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实施主体: | 根据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地级市、县(县级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批准后,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 |
权利类型: | 行政许可 | 联系电话: | 0771-8539497 |
监督电话: | 0771-8523867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市民服务中心住建局城管窗口 |
受理条件: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申请材料:
(一)《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四)安全评估报告;
(五)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六)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
(七)涉及城市桥梁的,有桥梁所在城市县(县级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桥梁原设计单位参与的桥梁专家委员会对安全施工措施的的审查意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四)安全评估报告;
(五)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六)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
(七)涉及城市桥梁的,有桥梁所在城市县(县级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桥梁原设计单位参与的桥梁专家委员会对安全施工措施的的审查意见。
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九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