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
实施主体: | 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 权利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联系电话: | 0771-8539490 |
监督电话: | 0771-8539492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0 |
法定期限: | 20 | 承诺期限: | 6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服务窗口 |
受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的;
2、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3、受自然地域条件限制的;
4、重要设备的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
5、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它情形。
1、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的;
2、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3、受自然地域条件限制的;
4、重要设备的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
5、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它情形。
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性质,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项目建设地点;
2、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
3、申请符合许可事项条件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2、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
3、申请符合许可事项条件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