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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实施主体: 凭祥市农业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0771-8539342
监督电话: 0771-8539492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受理条件: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申请材料: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调运检疫申请书》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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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七条规定:“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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