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新设立企业纳税人 办税须知
实施主体: | 权利类型: | 联系电话: | 0771-8523760 | ||
监督电话: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
法定期限: | 承诺期限: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政务中心国税窗口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审批流程:
“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新设立企业纳税人
办税须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方便您办理涉税事项,请在办理“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后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请您及时填报《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分别报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并进行税(费)种认定,按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二、请您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开立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户账号。如您有电子缴税需求,请与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缴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在各办税服务厅可领取该空白协议)。
三、如您需领用发票,请在办理税(费)种认定后,携带“营业执照”、购票员身份证件、公章、发票专用章,分别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发票。
四、如您需网上办税,请您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如下:
1、http://www.gxgs.gov.cn(广西区国税局)
2、http://www.gxds.gov.cn(广西区地税局)
五、服务热线:12366—1(国税),12366——2(地税)
以上办税须知对您办理涉税事项很重要,请您妥善保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广西区国税局、广西区地税局
2015年9月15日
设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