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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设立)

实施主体: 凭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07718539435
监督电话: 07718539492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编办窗口
受理条件:
1.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格式规范。
2.从法人条件、政治、政策、保密、文字和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初审。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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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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