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实施主体: | 区县税务机关 | 权利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联系电话: | 0771—8523760 |
监督电话: | 0771—8521195 | 是否收费: | 是 | 收费金额: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南大路23号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服务窗口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三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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