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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实施主体: 区县税务机关 权利类型: 非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0771—8523760
监督电话: 0771—8521195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南大路23号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服务窗口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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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三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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