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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 审批

实施主体: 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项目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 权利类型: 非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0771-8539490
监督电话: 0771-8539492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民服务中心发改窗口
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已经编制完成并经相应工程咨询机构审查的初步设计(含调概)文件;
3.相应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
4.属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需提供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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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实施机关: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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