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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审批

实施主体: 凭祥市公安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8520085
监督电话: 8588123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公安局窗口
受理条件:
1、 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2、 具有《爆破作业单位生产许可证》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2、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4、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5、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6、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7、爆破设计施工方案;
8、建设单位取得在施工地点进行开发或建设资格证明材料,如中标的标书复印件、主管部门的证书等。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纸上。
审批流程:

7c2258dde94b3899a46c48d9450f19ac.png 下面附件

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国务院令第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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