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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核发

实施主体: 凭祥市公安局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8520085
监督电话: 8520805 是否收费: 收费金额:
法定期限: 3工作日 承诺期限: 3工作日 办理地点: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公安局窗口
受理条件:
1、 提供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 提供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 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 提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 提供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 提供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审批流程:

 下面附件。66e34efc0f19a8f5ce8c6ab836cc7043.png

设定依据:
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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