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核发
实施主体: | 凭祥市公安局 | 权利类型: | 行政许可 | 联系电话: | 8520085 |
监督电话: | 8520805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金额: | 0 |
法定期限: | 3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公安局窗口 |
受理条件:
1、 提供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 提供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 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 提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 提供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 提供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2、 提供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 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 提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 提供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 提供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审批流程:
下面附件。
设定依据:
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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