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坪报道:备受关注的陈满案出现最新进展。13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与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陈满曾于3月14日向海南高院提出约96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申请赔偿逾966万元
1992年12月25日夜,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案发后,曾在此租住的陈满被锁定为凶手,并于1999年二审获判死缓。今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详见羊城晚报2016年2月3日相关报道)。
今年3月14日,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966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主要包括300万的精神损失费、370万的误工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以及100余万元的家庭申冤支出补偿。
最终赔偿275万余元
13日上午,海南高院与陈满达成国家赔偿协议,最终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陈满案代理律师王万琼表示,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属于国家赔偿的明确项目,误工费等由于未被明确规定,故不予支持。
申请赔偿966万元,但实际赔偿275万元,为何有这么大差距?专家介绍,国家赔偿强调根据“法定标准”来进行赔偿,而不是“损失多少赔多少”。
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介绍,国家赔偿标准是以直接损失以及可明确预期的损失来计算,但对于一般在民事赔偿当中可预期的损失并没有列入其中。比如说误工费,陈满申请370万元,在他看来自己的收入水平应该较社会平均水平高,但法院并未支持。
对话陈满:勉强接受 尽快开始新生活
羊城晚报:275万余元这个金额是怎么定下来的?跟法院有过沟通?
陈满:是5月12日上午决定的,中间经过了好几次协调。我们去了两次,听证会开了一次,然后我们又去了一次,12日算是第二次协商。
羊城晚报:都沟通了些什么内容?
陈满:都是按国家赔偿法讲的。
羊城晚报:对赔偿金额满意吗?
陈满:很遗憾还是有一定距离,但想想也勉强接受了,不想再浪费时间。我已经耽误了23年,必须尽快融入社会重新开始。这件事已耗了我很多精力,我觉得父母年纪也大了。所以我们从各个方面来思考,觉得认可,希望尽快开始新的生活。
羊城晚报:拿到这笔赔偿,以后有什么打算?
陈满:用这笔钱做什么我早有考虑,想到我和世界已经隔绝23年了,现在的世界和以前相比发生了天翻地覆变化。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人们的观念,可能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必须融入社会,和这个世界接轨。我的想法就是,可能到明年去创业,用这笔钱来做点什么投资。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