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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凭祥市委宣传部 凭祥市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 五年规划(2016-2020 年)

  2017-11-04 15:44:37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凭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崇左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崇左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凭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凭祥法治建设的部署及要求,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崇左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抢抓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获批“一个机遇”,抓住沿边开放开发 “一条主线”,服务我市做好口岸经济和文化旅游发展“两篇大文章”,完成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建设、社会稳定、脱贫攻坚、基层党建“六项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凭祥法治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依法治理成效为目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凭祥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增强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精神文明、生态发展、服务民生等深度融合,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走出具有边关特色的普法教育新路子,形成社会尊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良好局面。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做好“两篇文章”、完成“六项任务”,为全面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时期、地区、部门、行业及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坚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把握法治宣传教育规律,推动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突出边关特色,打造凭祥普法品牌,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禁止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凭祥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促进全社会深刻认识和充分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树立公民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凭祥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推进凭祥法治建设,增强我市干部群众投身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使命感。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促进宪法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得到根本遵循。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我区地方性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政府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宣传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服务群众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特殊群体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实现稳疆固边、兴边富民。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进我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大力宣传畜牧兽医渔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我市公民动物防疫、屠宰及兽药管理等法律法规意识,树立健康养殖理念,促进全市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形成。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的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责任追究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构建阵地、作品、传媒、活动“四位一体”发展格局,将法治文化内在精神融入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启迪、熏陶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干部群众从“认知法律”向“认同法律”和“信仰法律”升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地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我市城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拓展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和方式,运用广场、街道、长廊、景区等公共空间,有机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元素。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注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与传统民族文化传承有机融合,增强法治文化感染力,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打造一批具有边关特色的法治文化艺术精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扩大法治文化传播渗透力和覆盖面,培育公民法治理念。抓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理念传播主动性和法治意识培育互动性。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制定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底线。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我市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发扬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使守法重德成为公民的生活方式。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八)开展对外法治宣传。紧紧抓住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复的机遇,围绕将试验区建设成为中越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先行区、西南沿边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桂西南新的区域经济中心、睦邻安邻富邻的示范区和沿边开发开放的排头兵,突出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窗口,立足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衔接“一带一路”,深入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和探索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构建对外法治宣传体系。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多种手段和方式,进行对外法治宣传,努力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宽渠道的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格局。总结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经验,深入研究国外受众的法律需求和心理特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我市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特点和规律,增强对外法治宣传实际成效。发挥法治宣传引领、示范作用,在对外交往中集中展现法治成就、树立法治形象、传播法治理念、增进国际友谊,为巩固我市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扩大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并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守政治规矩,严守纪律底线。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领导干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是不是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根据青少年的生理特征和成长需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业务培训。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远程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双边互动。重视青少年广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注重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和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用法律权威、法治意识来增强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以示范带动、资源共享、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为原则,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统筹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三)广泛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的法治观念和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农民法治宣传工作保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动员个人、组织、社会团体等一切社会力量,为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他们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培育一批农村普法骨干力量,提高农村法治宣传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法治文化生活,改善农村法治环境,提升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以法律手段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建设文明和谐法治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突出抓好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治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深化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和非公经济联络点的工作职能,增强公、检、法、司、消防等机关服务意识,自觉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非公企业和人士提供法律服务,引导非公企业和人士自觉遵守法律。
      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工作措施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镇、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镇、本单位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镇、各单位、各行业、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扩大普法志愿者服务渠道,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推动各镇、各单位、各行业抓好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以及电子屏幕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完善考核法治宣传教育评估办法,健全激励机制,抓好年度考核、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和终期检查总结验收,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整合资源平台,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色品牌。树立“普法为民、法治惠民、文化育民”的工作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积极探索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多元普法模式,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由“单一式”向“融合式”,由“宣教型”向“服务型”转变。建设集休闲、娱乐、学法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单位和法治文化社区建设,完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功能,提供学法用法场所。利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法规政策咨询平台,宣传法律知识。加快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专业化、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服务网络。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的作用,创新载体阵地实现普法工作方式智能化、网络化。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人民调解员专业队伍作用,以新闻媒体为平台,积极开展公益普法活动;依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利用“壮族三月三”、歌圩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深化推广“法律夜讲”、“边关普法”、法治轻骑队、法律服务团等宣传模式,打造凭祥普法工作特色品牌,建设富有边关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借助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法治教育与依法治理同步推进,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推进凭祥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选聘任用、培训学习、管理制度和考评奖惩机制,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突出抓好“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队、法治作品创作团队”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合作,选聘优秀法律法规政策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以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为基础,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加入普法志愿者和“轻骑队”,充实法治宣传队伍;坚持文化团体与社会文艺组织相结合,建立相对稳定的法治文艺宣传队伍;鼓励法学会、文化馆、老年大学、女子帮教队及社会各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稳定一批法治文化创作人员,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法治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凭祥特点的边关特色法治文化作品。坚持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动态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养成的高素质法治宣传教育队伍。
      (四)深入开展“送法进军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大力宣传涉军法律、法规,把普法教育、法治宣传融入到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军事训练和法治化建设当中,有力促进部队法治化军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在部队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各镇、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充实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切实解决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奖励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镇、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市委报告,并报崇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树立系统思维,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镇、各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树立精准思维,立足各镇、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树立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镇、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经费标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镇、各单位根据职能和任务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市财政要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经费支持力度。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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