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自2016年6月2日我市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以来,国家部分法律法规规章和广西少数地方性法规也进行了“立改废释”。为全面深化审批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我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7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要求,重新修订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旅游发展局、司法局权责清单,并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现予以公布:
此次调整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凭祥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凭政发〔2016〕7号)与此文不一致的,以此次动态调整公布为准。
今后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72号)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调整本部门的权责清单。
附件:1.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
附件1.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xls (45.50 KB)
2.凭祥市物价局权责清单
附件2.凭祥市物价局权责清单.xls (66.00 KB)
3.凭祥市旅游发展局权责清单
附件3.凭祥市旅游发展局权责清单.xls (174.50 KB)
4.凭祥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附件4.凭祥市司法局权责清单.xls (84.00 KB)
凭祥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