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7年4季度,凭祥市城区1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凭祥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浦责取水口上游100米。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的基本项目( 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 的优选特定项目( 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所监测的凭祥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浦责水源地为Ⅲ类水质,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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